親愛的廢聯:
容許我稱呼你們「廢聯」,這樣比較順口。我知道你們很憤怒,但,我們很欣慰。
十二月二十一日,全世界都屏息以待的「世界末日」,也是冬至。這天,藍天綠地,風和日麗。台北天空的美,比不上法務部給人民一個大禮,狂徒末路,六人伏法,那是嗜血者的末日。大家也知道你們去了法務部抗議,為死囚送暖。是的,我們野蠻,我們只是按照施暴者的遊戲規則,「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用尚不夠野蠻的方式,來彰顯一個受害者再也得不到的基本公平。
會被判處死刑的惡煞,絕對是蓄意且殘忍至極的行兇,「殺人償命」,不是法律,是古有明訓,從野蠻的「君權神授」時代就有的東西,民智未開時期,都知道那是最起碼的平等。那個年代,庶民如果蓄意傷了人命,以牙還牙,叫「還了公道」。
今天,民智早開化到可以辯論該不該死刑,你們說,「社會大眾在討論死刑存廢問題之外,應多保留一些空間思考,在死刑之外,如何才能預防類似的情況再發生。」我想請問,你們可提過什麼辦法,可以防止殺戮?而不是只會質問執政者,丟問號給社會。而你們又開過什麼救贖人性的藥方子,讓嗜血者可以從此為放下屠刀?那好比大雨淹水,你們要政府不要只是會修河堤,要想個辦法,讓天不下雨。
以前有部電影叫《紐約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把紐約變成一個大監獄,所有的重刑犯關在裡頭自生自滅,真正的意思,是諷刺人性無法駕馭,乾脆放棄那些無可救贖的禽獸,槍斃他們也是浪費子彈,讓他們自生自滅,死活不管。難道你們也希望台灣有這樣一個城市?
挪威沒有死刑,所以有了震撼世界的大屠殺,沒有實證可以支持這個論點;但同樣的,我相信你們也反駁不了這個說法,因為大屠殺確實發生在那個祥和的國度。因與果連上線的路徑,不是你我淺薄的是與非可以排出的邏輯。我們是渺小的庶民,只會簡單的法則,殺人者,請拿命來抵。
試問再度震驚全世界的美國校園屠殺,如果其中之一有你們的親人,你們的子女,你們還能如此高舉人權大旗,救贖那殘忍的畜生?“牠”們早不配有“人”字邊的稱呼。就算拿「狼心狗肺」稱呼泯滅人性的惡魔都算是恭維,這是污辱了狼與狗。狼,會努力保護同伴,狗,則永遠是人的朋友。
你們說,「以暴並無法制暴,暴力是一個期待和諧的社會所最不需要的。」你們弄錯了,我們沒有以暴制暴,我們是很“溫和”的處決。死囚打了麻藥才受死,不是絞死,不是砍頭,他們無痛無知,何等享受,如同睡眠中死亡,這是執法者送給他的福氣,夠了。他們本不該有的。他們沒有斷手斷腳,沒有曝屍荒野,還有地藏王菩薩帶著下地獄,我們絕對尊重惡徒死後該有的權力。
這些死囚,他們“處決”人命時,有打麻藥嗎?生命因無價而珍貴,所以他們死得其所,用他們的“珍貴”償還他們曾毀掉的無價,死在法律與人民的共同監督下,何其神聖與光榮。
當然,我也佩服你們,主張廢除死刑,是需要勇氣的。台南十歲孩子被割喉,全台譁然,兇手曾文欽稱「因為殺一兩個不會判死刑!」,這話正好戳破了貴聯盟的盾牌,死刑不會無效,就怕還有模糊地帶,如果蓄意殺人者,一律死刑,這孩子就未必會死。所以貴聯盟主張的「廢死」,可能害了更多孩子,這和你們強調「死刑沒有嚇阻犯罪的效果」,同樣成理。
你們又說,「不只是要被害人家屬免於成為跟殺人兇手一樣的人,同時也是要社會中所有群體,免於落入跟殺人兇手一樣兇殘的社會心理狀態。」歐盟高級代表艾希頓(Catherine Ashton)說,「對台灣執行死刑表達強烈遺憾,此舉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國際特赦組織的里夫(Roseann Rife),更直指台灣政府“冷血殺人”。同時,明年二月將有人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九名國際人權專家,有二位要求台灣在他們到訪之前,停止執行死刑。
潮流?冷血?「廢死」是趕流行的潮T嗎?隨波逐流叫盲從;有熱血才能斬妖除魔。歐洲是基督教社會,神愛世人,祂最大,只要懺悔認罪就可以上天堂,這祂說了算。台灣是佛道文化為主的社會,善該有善報,惡當有惡報,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是千年來傳承下來的行為準則,為惡不報,草菅人命者竟然可「壽終正寢」才會崩解台灣社會的良知。
「人權」不該無限上綱,就算“天”賦人權,也還有真理、良知比天大。死囚剝奪了善良人的人權,善良人卻要維護死囚的人權,這單向自殘式的邏輯,屬於天界的修行,我們本在人界中輪迴,請你們按照人界的思考邏輯,不必當神。如果要放窮凶惡極之人一條生路,才叫有人權,那種國際評比,台灣不需要。文明社會追求人權的終極目標,該是從此“用不到”死刑,而不是“廢除”死刑。
親愛的廢聯,你們知道《包青天》為什麼可以一直一拍再拍嗎?因為觀眾永遠都在等包公的那句:「開鍘!」

人不能替他人的生命作主,也無決擇是生是死,但我任認為輕易將他人之生命畫下終點,台灣的法律處以死刑是目前最好的做法。 廢除死刑,只是讓服法的受刑人不害怕不人錯,不然就不會有些已服完刑期的受刑人出來又犯下不可願意的事情。
寫得太好了!! 本不是人 何來人權
太棒了,死囚要人權,亡者的人權找誰要?????????
寫得好!!! 廢聯...廢啊~
葉先生,寫得太好了。我希望那些高貴的歐洲人士也能看到這篇文章,國情不同,憑什麼每個國家都要附和他們?我願意免費幫忙翻成英文,讓他們這些歐洲人士了解我們大多數民眾的心聲。社會安定,人民的生命財產,比什麼都重要,我們只是平凡的老百姓,憑什麼要我們甘冒生命安全,就為了顧到什麼國際名聲,信譽?那些壞人,除不了自己心裡的惡念,就請他們去歐洲國家吧,那裡沒有死刑,還有漂亮的牢房可住,為了吃免錢飯就殺人的人也是,不要殘害我們這裡的人民,他們不配拿中華民國身分證。
謝謝稱讚,我只想斷個是非,如果可以藉此讓國外了解台灣主流的想法,我與有榮焉,請不要客氣,儘管拿去用吧。感謝妳。
葉先生,您的這篇文章真是字字句句寫到我心坎裡了,不知是否可以讓在下轉PO到其他論壇網站上?
謝謝,我想這是大家的心聲,你儘管拿去用,這是我的榮幸。
葉先生, 您放心! 這篇讓我有相當的使命感, 我會將原文的出處網址顯示在譯文下, 發表前也會將譯文轉呈給您過目. 這是大家的共同心聲, 他們那麼注重人權, 也該聽聽我們大多數老百姓的心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2/143366.htm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我不覺得那些不尊重人權的加害人有必要給他們人權 希望不要等到加害人去害到廢死聯盟周遭身旁的人 然後才讓他們清醒....知道死刑的重要...... 一報還一報 開鍘!!!
可惜內文提到的 關於如果真的發生了 廢死聯盟的親友被殘害的殺死 他們會有什麼反應 只能說 他們完全逃避不利的方向 只是一心一意的把自己的思想強加在他人身上 這種模式根本就是過去出現的暴君 如果他們真的不是暴君 現在要有的作為不是全面廢死 而是全面介入教育教導尊重他人生命 並且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緒與如何讓壓力解放 而且這只是第一步... 要完全廢死需要的配套跟措施還有方案可能需要成千上萬的來集成 而真的不是一句 國際潮流... 可惜他們不是這樣做 只是一直在胡言亂語跟盲目的替殺人魔說話... 所以我一直說他們是個懶人團體...只會找最簡單的方式而不是慢慢的推展...
邏輯不通的文章,挪威有屠殺,美國更多
許多集權國家也都不在乎世界潮流如北韓
給 aad : 首先, 有死刑不代表就是極權國家. 這點請不要混淆視聽. 我們國家經過公正公開的審判.這些殺人者都是罪有應得. 斬妖除魔,除惡務盡, 天公地道 , 有甚麼不對 ? 不要拿社運,人權那一套天高地遠的觀念,來強迫推銷讓每個人接受 ! 也不用拿甚麼 "世界趨勢"的大帽子來壓大家. 我們要的實際的方法! 要的是天理,要的是公道 ! 你吃飯如果會噎到, 你們要不要主張以後不要吃飯 ? 建議這些吃飽沒事幹所謂"社運","人權" 操作者 ,換個議題去操作,去玩!
歐洲是基督教社會,神愛世人,祂最大,只要懺悔認罪就可以上天堂. . . 葉大哥,凡拜偶像的卻又說自己是相信上帝或主耶穌基督的,都不是基督教聖徒(基督徒從不拜偶像)。案聖經原文正確的翻譯來解釋西洋文化的信仰歷史,歐洲人大多所信的是天主教,在聖經中"神"說那是大妓女(就是天主教)。而葉大哥在文中說到"懺悔認罪就可以上天堂",在聖經中"神"從來沒這樣說,那是在歷史中墮落的基督徒所發展出來的荒謬言論。更不用說"神"會允許殺人者不須償命,殺人者認罪死後就能上天堂了,聖經裡也沒有一個字翻譯出來稱作"天堂"的. . . .(我是一位基督徒,在神的律法與人的律法下小弟完全贊成死刑決不可廢)
謝謝指點,受教了^^
還好台灣還沒廢死~不然這次蔡京京殺母案件就不會因為蔡京京怕被判死刑而承認是她殘忍殺害辛苦懷胎10月還扶養她長大的母親!! 支持廢盟的人八成都很想犯罪吧 所以積極推動爭取廢死, 萬一真得廢死成功了, 就可以大開殺戒!! 反正不管殺多少老弱婦孺都不會判死! 看看已廢死國家那些持槍掃射,身背數十條人命的殺人魔 不管強姦.殺人.吃人, 不用擔心失業或煩惱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知道的問題, 還可以在牢裡開心吃喝拉撒睡, 享用著納稅人辛苦掙來的血汗錢, 天理何在!! 日本廢死律師妻子被殺後,轉而支持死刑! 一定要經歷過失去親人的傷,才能體會受害家屬的悲痛嗎?? 廢盟從不把受害人當人看!!
葉老師,您寫得太好了!心裡想說就是這些,謝謝您幫大多數的人寫出心聲!!
寫的太棒了,借分享~ 癈死不是沒得談前提先立法鞭刑 不想死那就每日一鞭吧!!
好文拜讀,情容小弟分享
不必客氣,請自便。
您引用了基督教聖經-舊約中的經文,卻誤解了上帝的公義與大愛,請察考下列章節前後經文,神、上帝、創造天地的主是反『廢死』的! (出埃及記21:24)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利未記24: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申命記19: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謝謝您的用心找出聖經,細心指正。受教。 或是我寫的不夠清楚,我並未指明上帝是支持廢死或是反廢死,宗教都是揚善抑惡的,我只是想標出歐美人士受宗教影響的思考模式。上帝是唯一、崇高而無法超越的,東方的宗教則是人人可以成佛,是可以平行的。歐盟人權相關人士的發言,有那種"我就是真理,我就是唯一"的味道,所以讓人反感。
給你一個讚! 故意、預謀剝奪別人生存權利的人,應該受到正當的懲處!《法律不就是保護遵守它的人嗎?違者還要被無條件原諒?》 所謂“公平正義”是要用在奉公守法的善良人民,而不是一味的扭曲人權,上媒體哭喊著似是而非的『不能以暴制暴???』~~“暴”的是那些兇殘殺人的囚犯啊! 有時候真的搞不清楚,這塊美麗的土地上,怎麼會有一群掛著知識分子的光環卻不深思熟慮的“狂熱分子”......當你覺得你是救世主,想想那些被莫名其妙傷害、扯碎心肝的被害者家人朋友,『苦人所苦』這是目前社會最欠缺的素養~~
槍決死刑犯.哪是以暴制暴 這是該聯盟的歪理... 它們沒怪兇手殺人..卻怪法律執行正義 他們沒同情受害者..卻同情施暴者..真怪!!!
近日廢死聯盟那些人又出來抗議,實在讓人非常非常的生氣 他們這些人都只是在 沽名釣譽 在創造自已的舞台 都是些 垃圾、社會敗類、人渣 所組成的。 真希望那些廢死聯盟的家人都女的都被姦殺 男的都被亂棒打死,老的小的都要死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們一樣原諒兇手,他才有資格談廢死
講得太好了,非常有條理的論述,廢死聯盟真的需要虛心檢討
對於犯罪的人,可以擁有公平審判的權利, 但一旦罪證確鑿,他們就不享有一般奉公守法者的公民權益, 因為在他們傷害他人時,就自己放棄了。 廢盟如果可以提出比死刑更好&能夠減少殺人犯罪率的逞處方法、捍衛受害者人權、撫平受害家屬身心傷痛的機制,那再提出討論,否則只是讓人覺得是一群不知人間疾苦的小白兔。 況且,美國這世界大國都還保有死刑機制,如果你們真是那麼有理、義憤填膺,請先向他們抗議吧!
真的是寫出了大家心中所想講的,超讚!! 不知可否借分享?
謝謝你,請不必客氣,儘管拿去用吧。
讚讚讚!! 說的很中肯,殺人犯 都沒有給被害人人道的待遇 我們的死刑還讓他們打過麻醉 無痛無感的死去 這麼爽 還要廢除死刑!! pay back本來就是一種該有的承受 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做過的 承擔後果 不是那些 心中夢幻的人 所想的烏托邦 如果世界真的可以這麼美好 還要法律幹嘛? 如果 這些人會懺悔 醒悟 為什麼還會有警察?
寫的真好,廢死聯盟或者其他主張廢除死刑的個人或團體,都只是一味的要求政府廢除死刑,卻從沒提出具體且有建設性的好方法,這是很難去說服贊成死刑的大多數人。台灣的死刑判決大部分都是極大惡性的犯罪者,而且判處死刑的案子少之又少。台灣人民與司法都很願意給絕大多數的犯罪者有自新的機會,但是那些殺了人又假釋後,繼續殺人,或者是殺了人還為自己的錯誤行為合理化,更有人覺得殺一個不會判死刑,還想繼續殺第二個的犯罪者,就算給了自新的機會,他們依然不會有改過向善的心,反而讓大部分的善良人民活在隨時被殺害的恐懼中。此時,誰的人權才是重要的!!法律不是時尚,他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規範,不需要崇尚潮流。它應該依照每個國家的文化來發展,且應該受到國際上的每個國家或團體尊重,廢死者依然會堅持他們的想法,否則很難說服他們曾經說服支持他們的廢死的跟隨者,這也是需要被尊重,因為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想法的權利。最重要的是,執政者,能否有足夠的智慧,不被激烈的抗爭影響,秉持為絕大多數的國家人民謀福利的精神,去做該做的事!台灣加油!
誰都不希望身邊的人遭受這種意外,我相信連加害人的親人也會為此難過。 死刑的存在還是要有,不是為了要處決要殺人,而是為了要讓那些覺得殺了人也沒關係的禽獸有所警惕;我本人一直覺得,處決還太人道了,是不是有"生不如死"的方式,才是最有效的逞罰呢。 這文章實在是寫的太好了,希望廢聯能看到(雖然他們看了也不會接受,哈)。
這是我部落閣[偽知識分子的禁忌]文章~對您文章的批評 先聲明!東森葉大記者?文筆比本人好n倍~但是內容毫無營養! 1.全篇文章東森配合圖文並茂~但重點只有一個字[死]!依照華人習慣就扯到秦末劉邦攻入咸陽的原始誡律[殺人者死]~還加了包青天開鍘的[爽快]----也就是葉先生的法律治安論述只講[殺人]~然後就是相對的古代庶語[殺人者死]~並主觀認定這樣才會[大快人心]! 2.問題就來了!殺人只占重刑犯或是暴力犯的1/100不到吧?也就是即使天天開鍘~大快人心機率也才1%不到~!簡單講~你親人被車撞成植物人和被槍打死~哪一種痛苦更折磨人?依照葉先生[以牙還牙]古代論述~那把酒駕者以行刑方式撞成植物人~被害家屬就[爽]了嗎? 3.要廢死聯盟負責照顧死刑犯~那我可以要求說這話的人也去照顧受害植物人嗎?因為你們也沒有主張贊成酒駕把人撞成植物人者~應由公權力把她(他)也變植物人啊! 4....
這是我部落閣[偽知識分子的禁忌]文章~對您文章的批評...繼續... 4.結論:[殺人者死]只不過是千年前法律社會秩序教育不彰~[眼不見為淨]的低級邏輯而已!事實是全世界沒人在用這條!台灣探討的也不過是[變態殺人魔]如何處理?終生監禁?斃掉?總之[社會隔離]是100%共識! [朝廢死]邁進~訂定經濟和教育人權目標~當社會經濟力達到標準~人權觀念提升到一定水準~再來實施廢死~才叫文明 只會喊[槍下留人]或是喊[殺人償命]都是不文明!
我的部落閣網址 沒看過如此爛文--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http://blog.udn.com/goodthink/7173719
我的新文章~大家可以去我部落閣跟我辯論 http://blog.udn.com/goodthink/7173719 割喉案證明[反廢死]根本無意義! 案例:一個笨蛋想吃牢飯一輩子~所以去割5歲小孩喉嚨給他死 [反廢死]:就是因為有人搞[廢死]所以才有人想殺人去吃一輩子牢飯!所以不能廢死! 事實: 1.要吃一輩子牢飯根本不用殺人!只要把人眼睛挖掉~進監獄後每2年咬掉一個獄卒耳朵就可以吃一輩子牢飯!----問題是有這種變態膽量的人~不會只去割5歲小孩喉嚨~會去買槍混黑道到處搶劫綁架....犯下一堆案子~危害社會更多卻沒殺人不判死刑! 2.除非台灣獨步全球~重刑犯不悔改都槍斃~否則光是[殺人者死]根本無法阻止重刑犯和吃牢飯! 3.但是台灣不可能這樣做(藍綠兩黨嘟不會)~所以不能朝[重刑犯都處死]邁進~當然只好朝[達到廢死條件的祥和社會]邁進! 以上說的是基本社科邏輯abc(事實也證明有死刑國家重刑犯沒有比較少)~[反廢死]最大問題就是情緒掩蓋過科學和邏輯!這樣社會當然不會進步!
國法 制度之弊, 當權 無道, 上下交相賊; 罔顧 民生、靈糧、正見。 廢死 | 【秩序 拼圖】 http://jigsawofrule.blogspot.com/2012/12/blog-post_23.html
應該把所有反廢死的文章集結,寄給廢死聯盟。 [原創]極短評:沒有對策,反對廢死 2012/12/22 21:12:51瀏覽73|回應0|推薦2 今天中央社與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執行死刑的新聞,主旨如下: 歐盟代表艾敘頓對我國執行死刑表達強烈遺憾,並批評此舉違背全世界廢除死刑的潮流。同日,廢死聯盟在執行長林欣怡帶領下,於法務部前抗議並持「死刑沒有嚇阻犯罪效果」標語。 在這裡,我明白歐盟的廢死政策,我也贊成廢除死刑;不過,沒有全民的共識、具體的政策、有效的執行,我國仍須保留死刑。我理解廢死聯盟的行動,也清楚死刑或許會造成憾事,不過現在我必須徹底反對廢死聯盟,原因在於它只會抗議,只會提出一些理想(難聽點就是空泛的言論),就像空中樓閣。 托爾斯泰說:「理想是指路明燈,沒有理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方向就沒有生活。」但是,人要有理想,也要接納現實,活在現實。抗議誰都會,完美社會誰都要;只講人權卻無實際行動,沒有實驗精神證明自己的對策,那麼廢死只是痴人說夢。 [原創]極短評:沒有對策,反對廢死 - 分析時事,老夏部落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XiaChengYuan/7168109#ixzz2G9qblpUY
有你的!讚!!!!
說得好給你一萬個讚 ........................... 要是廢死聯盟 所救的殺人犯 在犯殺人 廢死聯盟應該連帶處分 並連帶賠償被害家屬10億 要是指會在哪喊廢死 根本就是廢物聯盟 ,,,,另外應該調查廢死聯盟看看 哪些成員 家人 是不是本身就是殺人犯
廢除死刑可以ㄚ,但是犯人必須接受十大酷刑,生不如死到壽終正寢,不知廢死聯盟的成員同不同意,到時候犯人會告訴你,一槍讓他死了吧,不要蹂躪他,所以死刑還是比較有人性一點,讓犯人求生不成求死不能,比較沒人性吧!
寫得太棒了, 給您按100W個"讚"XDDDDD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我覺得我是個隨波逐流的人,會看到這篇文章是因為今日台北捷運殺人案的報導,讓我想找一些資料去認識,在看到你寫的文章後非常認同,我們是人,不是神,不需要為自己設立那種崇高的理想,在看了前面的留言後,也才知道我以前對神的一些認識是錯的,基督教裡的神是說以牙還牙,這讓我的見解有了正確的理解。當然我對死刑問題其實並不care,但我會轉發到FB上讓更多人知道。
先將台灣所有死刑犯槍決,再把所有廢聯爛人給屠城如同六四天安門事件一樣屠殺廢死聯盟,再槍決所有贊同廢死聯盟及所有貪污圖利的高官,這不是殘暴,是除惡務盡
如果廢死,未來台灣會不會變成日本生存遊戲一樣,不想被殺,就要殺人。